待遇好+福利棒!南山安监局招聘开始啦!抓紧报名...

2018-03-26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安监局

南山区安监局现公开招聘

73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派遣到

南山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工作。

各位不要错过啦!

1招聘岗位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一级岗位:安全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安全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

二级岗位(其中3人将主要轮流从事24小时政务值班工作):安全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安全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相关专业为:安全科学与工程、化工、电气、机械、消防、建筑、职业卫生类、法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类、材料、电子信息、应急管理类。

2工作职责

开展辖区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巡查,主要包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协助查处。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辅助承担全区24小时政务值班工作。参与区、街道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

3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六)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安全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的;

4、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薪酬待遇

一级岗位:人均包干经费约16.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过节费、绩效考核奖金等),另每年安排体检及购买商业保险。

二级岗位:人均包干经费约12.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过节费、绩效考核奖金等),另每年安排体检及购买商业保险。

值班人员另有值班补贴。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面试、体检。

笔试内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5号南山大夏7楼。

联系人:梁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892026、2688693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者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 3)《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个人全身彩照1张。

选拔考核

1、报名筛选。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择人员确定进入笔试。

2、笔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测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我公司另行通知。

注: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及体检。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及项目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资格复查和综合考评后,在南山区安监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人员,由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派遣管理;体检或资格复查、综合考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情况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南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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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