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可办食品经营许可业务

2018-04-09 来源:蛇口消息报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从南头街道办获悉,南头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

从今日起,凡南头街道辖区内的食品销售单位和经营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下(含200平方米)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餐饮管理企业、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单位食堂、校外午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除外),可直接到南头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办理。

南头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相关负责人告诉消息报记者,此项便民举措,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可以大大减少市民排队等候的时间。(记者 陈敬友 通讯员 巫娇)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