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热!这种天气,除了防中暑你还需要知道这些

2018-05-30 来源:

按照惯例,说到天气,

小编还是先给大家来一张

【令人绝望的温度图】——

今天一大早,

温度就超过30°C了,

中午最酷热的时段,

小伙伴们尽量不要出门。

除了防中暑、防晒伤之外,

炎炎烈日下,我们还要注意些什么?

相信上班的朋友们还有很多疑问:

上班时中暑了算不算工伤?

高温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哪些劳动者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劳动者高温下工作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太长不看版——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月至10月,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给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cr. 新浪微博@北尖风)

工作中中暑,办理职业病诊断很重要

小李是深圳一家物流公司的装卸工,某日早上,他在公司仓库分拣货物,仓库无空调、无风扇、散热差,在分拣过程中他突然晕倒,高烧41.3℃,经医院诊断为中暑。

小李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专家组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将其诊断为职业性重症中暑。随后小李所在的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职业性中暑”应认定为工伤。

但哪种情形算“职业性中暑”,不是自己说了算。按照规定,如劳动者认为是职业性中暑,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办理职业病诊断。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既要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还要综合考虑职业史、作业环境的气温、湿度及劳动强度等。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cr. 新浪微博@娟-心飞扬)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至10月

从6月开始,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给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期间。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如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夏日深圳湾 cr. 新浪微博@然也10)

高温停工,工资不停

高温天气,一些企业开始缩短上班时间甚至停工,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停工期间劳动者的工资怎么算?《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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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