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新增“双创基金” 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8-08-03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李蔓铃 徐哲康)8月1日下午,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理做客“解读南山”系列访谈,详细解读了《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制订过程以及实施措施。


围绕南山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近年来,南山区的金融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不少优秀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希望能落户南山这片热土。而南山一直实施“科技金融+总部经济”双轮驱动战略,是产业发展的沃土,因此《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应运而生。2016年初,《管理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范了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但随着业务工作不断地开展和深入,试行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引导基金实际运作的需要。

引导基金主要围绕南山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调控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防范风险”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南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未来产业,如: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军工、机器人、可穿戴、智能装备等。另外,还有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领域,促进社会资本、优质创业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南山区集聚,助力南山打造金融总部和创投集聚区。


“一票否决权”保障基金更加规范运作

基金管理机构会比较关注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以及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刘理也对此进行了解答,他说:“引导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是通过公开征集、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机构,以参股或合伙的方式,合作发起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或参与现有投资基金。关于子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他强调,原则上要求子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在南山区进行注册,并且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原则上不超过30%,同时子基金投向南山辖区企业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两倍。基金管理机构还需要具备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投资团队和健全的风险隔离机制。”

刘理在访谈中透露,需要申请引导基金出资的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面谈等多种方式向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表达申请意向,并提供子基金申报方案。公司会根据投资流程管理制度对子基金申报方案进行筛选、评分、立项,并对上述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刘理表示,引导基金出资的子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管理和运作,依据合伙协议等文件进行自主投资、管理和退出。同时,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会对子基金的规范运作进行监督。例如,公司会要求子基金管理机构每季度向引导基金提交子基金运营报告,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子基金年度审计报告、子基金年度运营报告及子基金年度银行托管报告。公司也会委派代表列席子基金投委会。被委派的代表有权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密切跟踪子基金经营和财务状况,监督子基金按照相关协议及本办法规定的政策目标进行投资运作。

对于《管理办法》中一票否决权的约定,部分网友担心会对管理机构正常投资管理工作造成影响。刘理解答道:“首先,公司会在合伙协议等文件中约定基金投资方向、投资地域和禁止投资事项等约定,并要求管理人在项目决策前将拟投项目信息提供给我们,我们进行合规性审查。其次,公司并不对项目的投资价值做出判断,行使一票否决权仅限于子基金所投资的项目违反了合伙协议等文件约定的情况。只要项目是合法合规、符合合伙协议等文件约定的,不会随意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权利。因此,一票否决权的设置有利于保障基金更加规范运作,并不会对管理机构正常投资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增加“双创基金”,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


刘理强调,“双创基金”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和亮点。目的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众创南山的生动局面,通过引导基金积极介入早期投资,为区内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资金、增值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以解决种子期、初创期投资风险高导致社会资本介入不足的问题。刘理还详细阐述了“双创基金”的定义,他说:双创基金是指引导基金与创投机构合作,共同发起设立的专注于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基金。而且,双创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

为提高基金管理机构对南山区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刘理表示,若双创基金投资于南山区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50%和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原则上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可将取得的双创基金投资南山项目收益最高不超过40%的部分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让利,让利金额于基金期满清算时一并支付。刘理强调,申请引导基金让利的条件有两个,必须同时满足。一是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二是基金投资于南山区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50%和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


编辑:李蔓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