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冒用他人身份交通违法 南山交警大队快速抓获“李鬼”

2019-01-12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朱晓蕾)冒用他人身份交通违法,快递员被行政拘留。2019年1月8日下午,南山交警收到市民李某报案,称其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产生交通违法,需要交警协助处理。据报案人李某回忆,其在深圳办理过身份证件,证件遗失之后又补办了新证,有可能是被别人捡到之后恶意冒用。

        接报后,南山大队高度重视,指派机训中队和蛇口中队安排专人跟进处理。经系统数据查询和执法记录仪影像调取,比对、识别之后初步判断某公司外卖员周某冒用李某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分析被冒用身份信息所产生的交通违章,得出周某常出现的时间段和路段,辖区中队安排精干警力蹲点值守,再通过视频追踪和大数据分析,不断缩小侦查范围。

    2019年1月10日下午,摸排警力基本确定周某是南山区某物业公司某小区门卫室的保安员。当日下午16时许,蛇口中队钟国民副中队长带领辅警,前往该小区向物业保安队长了解情况。经保安队长证实,周某的确是该小区物业保安,下班以后兼职送快递,常住于小区集体宿舍,指认了执法记录仪视频中周某的头像截图,并提供了周某在蛇口医院看病的信息。

        “兵贵神速”,钟国民副中队长为防打草惊蛇,安抚好保安队长,马不停蹄赶往蛇口医院,在医院的病房中找到周某,初步确认了周某的身份及基本案件事实。因考虑到周某身患疾病,办案民警主动找到主治医生了解周某的病情,得知周某病情不会因出院而导致恶化后,钟国民副中队长协调院方办理出院手续,并传唤其到南山大队配合调查。

    1月10日18时,经请示大队领导后,将周某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至招商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2019年1月11日,经过招商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认定周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违法事实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周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此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案件,经受理、调查、取证、抓捕、移交、办理一系列流程,迅速结案,两天时间将恶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周某绳之以法,还报案人李某以“清白”,凸显警种联合办案快速、高效之特点有如神功助力。

        下一步,南山区交安办与蛇口中队将深入企业走访周某所在快递公司,对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加强从业员工守法教育,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编辑:王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