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招聘公告

2019-02-13 来源:南山区卫计局

现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3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条件

全国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突出政治标准,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担当精神,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济学门类(专业代码02)或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12)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经济管理部门正职时间不少于3年。

4.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且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5.具有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均包含本数。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说明

1.总会计师由南山区卫计局委派至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岗位,由区卫计局委托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5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续聘、轮换续聘或解聘。

2.总会计师任期内的薪酬(含绩效)按照所在医院班子副职岗位薪酬水平执行。

3.总会计师不得同时担任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3月5日;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非工作日:仅限2019年2月16、17、23、24日,3月2日、3日六个非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10: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先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swsjrsk@126.com。报名须本人到现场确认报考信息,不可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

3.报名地点: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65号南山大厦南座7楼;

咨询电话:0755-26891686,26892396,26885682;

联系人:陈先生、徐先生。

4.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1份,可在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wjj/或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网站:www.szxyxhr.cn自行下载;

(2)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文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任职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职务证明等),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财务管理主要成果或经历说明材料;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户籍由各区公安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负责办理;该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5)深圳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名单。

笔试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

(四)面谈。

主要就应聘职位、入职意愿及其它双方关心的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深入交流。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谈情况,按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区卫计局可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任前公示。

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总会计师公开选拔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严明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聘任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与总会计师选聘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拟任人选要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四)选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报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有关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755-26665067,监督举报邮箱: nswsj1019@126.com。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请登录网页 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wjj/xxgk/qt/tzgg/201902/t20190213_16390970.htm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