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矛盾 丈夫放火泄愤被判刑

2019-03-12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董非 通讯员 周正 邓桦)“当时楼道的情况很混乱,下楼的楼道里面都是黑黑的浓烟……我家阳台晾晒的衣服都被浓烟熏黑了,后来还花了很长时间专门清理阳台。”某小区住户陈女士(化名)抱怨道。

“我和同事拿起灭火器马上跑上去,门是开着的,进去后,我发现阳台上堆着很多正在烧的衣服,房间里全是浓烟,阳台的火势很大。”小区保安回忆道。

陈女士和保安口中所讲述的是南山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放火案。某日凌晨,家住南山的杨某与妻子闹矛盾,心情郁闷的杨某想借酒浇愁,便喝了一斤自制的药酒,酒后的杨某并没有消气,反而拿了个火桶放家里客厅,把妻子的衣服和鞋子扔在火桶里烧。因为烟较大,周围邻居发现后通知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小区保安上门劝阻,杨某便把火桶移至阳台。待保安离开后,杨某继续不停地往火桶里扔衣服,大量焚烧衣物引发了大火并产生大量浓烟,杨某也被浓烟熏晕倒在客厅,火势失去控制。邻居看到杨某家中着火,立即报警并与小区保安及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管将火扑灭,救出杨某。好在扑灭及时,没有造成其他人员伤亡。经南山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认定,该起火灾是杨某酒后自行点燃。近日,该案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以放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夫妻之间发生争执或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客观,不要一味地意气用事,靠喝酒、焚烧衣物、破坏财物泄愤,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害人又害己。

编辑:黄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