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棚户区改造政策培训会召开 棚改工作驶上“快车道”

2019-03-18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梓安)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以及对政策把握的准确性,3月15日,南山区住建局组织召开南山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培训会。市住建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城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局)、市规自局南山管理局与南山区8个街道办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南山区副区长保长汉为本次培训会作开班动员。保长汉表示,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改善居住条件,解决市民住房难题,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入交流,学懂政策、掌握方法,推动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开展。

本次座谈会主要解读了深圳市棚改政策最新情况,对《深圳市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实施细则》)进行实操流程详解、案例分析,同时解析棚户区改造法律要点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研判要点。

记者现场获悉,依据《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及其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原市规土委及其各区管理局的部分职权调整至各区政府,分别是棚改项目专项规划的审查与报批、棚改项目土地和建筑物信息核查及权属认定、棚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及项目地价核算、棚改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其落实情况验收和监管、棚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棚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管理工作。

棚改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质量安全监督4项住建方面职权则由区住建局行使。

会议报告显示,目前南山区老旧住宅具有土地情况清晰,权属基本清楚;配套基本没有电梯、无地下车位,有遗留问题;建筑容积率低,占地面积大;小区周边新建均价高;小区周边新建均价高的特点。遗留问题越少越易于棚改,棚改申报项目由街道办事处筛选和评估。南山区棚改具体实施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项目申报与初步审查、确认项目实施主体、信息核查与意愿征集、项目计划与规划、搬迁安置补偿签约、建设实施与后续事项。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旧屋村,以及与拟改造旧住宅区相邻的小面积非住宅类宗地。若申报项目使用年限大于或等于20年,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以上三项问题之一,可纳入棚改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使用年限不足20年的危房住宅区(被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也纳入棚改范围。《实施细则》表明允许小面积非住宅类宗地纳入相邻项目范围。

据了解,南山区棚改意愿征集采用“双95%”门槛,就是改造同意比例达到双95%,才可纳入棚改计划,若正式签约比例达到双95%,可依法行政征收,反之则终止项目。

棚改建设模式是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其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公共租赁住房。棚改的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两者结合的补偿方式,由被搬迁房屋权利人自愿选择,补偿的标准则执行统一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培训人员在会上交流意愿热烈,争相提问棚户区改造相关问题

据悉,深圳棚改始源2016年,从对旧住宅改造实践开始迈出棚户区改造第一步。2017年,棚改配套政策体系建设进程加快,各区棚改(住改)项目陆续启动。南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是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审议、决策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设局,区住建局是棚户区改造工作主管部门。

此次棚户区改造政策培训会的开展,表明南山棚户区改造工作加速推进,驶上“快车道”。

编辑:曹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