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又上餐桌?检察机关成功办理南山区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04-08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董非 通讯员 向东 刘莹)民以食为天。说起美味的牛肉,人们都津津乐道。说起“瘦肉精”,人人闻之色变。屡禁不止的“瘦肉精”再度浮上餐桌,再次向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

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得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五万元,并责令两被告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据悉,该案是南山区首例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东某达商行一直经营着进口牛肉的生意,商行生产经营负责人老刘一直负责采购的工作,他手下还有一个采购主管小吴。因商行经营良好,供货及时,被深圳某酒店看中,酒店便与商行签订了供货协议,由商行供应给酒店包括进口牛仔骨在内的肉类食品。

2018年5月8日,不明身份供货商到商行兜售无中文标签、无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美国EXCEL进口牛仔骨。明知这批无资质的牛仔骨可能会有食品安全问题,小吴和老刘还是贪图便宜,让对方留下20公斤免费试用。第二天,商行便把这批牛仔骨配送给了酒店。其后,被市市场稽查局查获。经检测,该批牛仔骨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项目超标,判定为不合格。

“我不清楚人体食用含有莱克多巴胺的食物后会对身体造成何种影响,以前也没有听说过这个词,后来才知道是‘瘦肉精’。我之所以同意小吴购买这批没有资质的进口美国牛仔骨,是考虑到比澳洲进口牛肉每斤能便宜几块钱。”食品商行采购经理老刘说到。

“我没有问推销员这批牛仔骨的质量和检验检疫的问题,我就看着质量差不多,所以侥幸采购了。”采购主管小吴这样说。

“这次我只想着试用一下就没有向商行索要牛仔骨的检验检疫手续和营业执照。”酒店工作人员小王如是说。

几句轻描淡写的“我不清楚”“质量差不多”“试用一下”,就这样从采买供货到烹饪完成,轻轻松松地把毒牛仔骨端上了餐桌。

在本案起诉阶段,南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和公诉部的检察官同时行动,民行部的检察官紧抓公益诉讼线索,调查食品安全问题,公诉部的检察官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采购经理老刘和采购主管小吴提起公诉。庭审时,面对检察官指出的犯罪事实和严厉的安全问责,两名被告人无所遁形,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接受南山区检察院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求。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检察机关要求法院判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者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的目的,也是为了对全社会尤其是食品从业人员加以警醒和震慑,教育引导全社会共同承担起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本案的顺利办理标志着南山区检察院迈出了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在食品安全领域维护公共利益的关键一步。下一步,南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检察官们将严惩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食品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编辑:黄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