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
深圳交警针对新修订的下月开始实施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
不系安全带
乱用远光灯
两项修改内容进行解读
在深圳
无论司机还是前后排的乘客
乘车时均需要系好安全带
以往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乘客不系安全带
要对司机进行处罚
实际操作中
不少出租车司机因为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而引发冲突
更有甚者发生乘客殴打司机的行为
条例修订后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
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同时,如果上述三种违法情形是发生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罚款金额均为五百元。
简单来说
就是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
但是交警部门强调
司机仍需尽到提醒义务
特别是出租车、网约车、大巴车等营运车辆
驾驶人必须以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
或语音提醒乘车人等形式尽到提醒义务
行车记录仪会方便交警检查
今年3月
曾报道因乘客不系安全带
而要司机来“买单”的问题
始终伴随着深圳交警的执法过程中
2016年,深圳交警对不系安全带开始进行专项整治,驾驶人和乘客(含后排)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最高可罚款500元。然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只罚驾驶员”这一处罚规定遭到不少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质疑。
2017年7月9日凌晨
的士司机周师傅好言劝乘客系上安全带
然而乘客非但不听劝
还恶言相向催促开车
由于周师傅没有理会这位乘客的要求
并拿出手机报警
该乘客恼羞成怒
一拳头打了过去
……
事实上
近年来
因驾驶员提醒乘客系安全带
而被乘客殴打的现象屡见报端
营运车辆司机委屈又无奈
多名出租车司机表示
他们普遍认为
在司机履行了劝说义务后
乘客依然不听劝而违法的
交警应该处罚乘客
否则对乘客起不到约束力
无法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
只会坑了更多的司机
而交警部门也表示
目前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规定不够完善
特别对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营运车辆
乘客在车辆启动时系好安全带
途中解下安全带被查获时
在此情况下仍然对驾驶人处罚不合理
这一变动得到了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支持
“我觉得挺好的,谁犯错谁承担责任”
“这就挺公平的,我们司机只能尽力提醒”
……
来源: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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