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最新一批建在哪?如何建?

2019-10-31 来源:创新南山

上周,深圳市政府表示,至2035年前的公共住房建设用地已全部落实 ;明年底以前将全面完成“十三五”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目标,随后在全市范围举行了11个公共住房项目开工集中仪式,掀起了公共住房建设高潮。按照计划,各区也将相应展开公共住房建设,共同完成全市公共住房建设目标。

关于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小伙伴们最关心的就是

“南山如何推进公共住房建设?”

“在哪里建?建多少套?我能住吗?”

日前,南山区区长黄湘岳

围绕这一主题接受了媒体采访

至今已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

记者:近日,全市打响了公共住房建设的攻坚战,请问南山区是如何看待公共住房建设的重要性的 ?

黄湘岳:近日,全市启动了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这是深圳落实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着力破解房价上涨过快难题的关键一招。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龙海家园

记者:南山区接下来将如何完成公共住房建设的近期目标?

黄湘岳:一直以来,南山区高度重视公共住房建设工作。2011年至2015年,南山区大力支持市本级保障房项目建设,市本级在我区筹建的项目超过30个,约6万套,约占全市房源40%。其中桃源村、深康村、松坪村、龙海家园、朗麓家园、龙瑞佳园等项目已进行配租,有效缓解了轮候库家庭、企业人才等群体的租房困难。“十三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南山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定位,围绕安居工程三大核心任务,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至今已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3.3万套,为2300家企业配租人才住房10750套,面向轮候家庭分配1600套。同时,从2013年起,我区率先实施人才安居住房补租政策。截至目前,已连续实施7年,累计发放19亿元,按2万元/年的标准计算,相当于提供住房9.5万套。住房补租累计惠及企业3600家、各类人才约13万人次,受到企业、人才的欢迎,也为全市的住房保障探索了一条可复制的新思路。

南山将如何推进公共住房建设?

最新一批公共住房如何建?

将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01

//以棚户区改造实现城市提质,积极推进高新公寓棚改项目//

①注重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实施。今年3月,已出台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目前,正研究起草棚改工作指引。

②注重结合实际,科学筛选试点。按照“一街道一棚改项目”要求,对南山区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摸查研究,分片、分点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完成30个初报项目的分析工作。

▲高新公寓棚改项目

③注重示范带动,打造标杆项目。积极推进高新公寓棚改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可提供约4000套公共住房。

02

//扩大用地供量,明年初将推出同乐、留仙洞两个地块//

根据市政府相关部署,经过梳理研究,南山区明年初将推出同乐、留仙洞两个地块,建设一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大型公共住房社区,两个地块预计提供1200套人才住房。

03

//加大公共住房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力度//

▲南山区前海乐居桂湾人才住房项目。

①在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构建“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公共住房建设供给”的共赢模式。

②在发挥“强区放权”作用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与深圳市规划、土地政策相衔接,通过实施试点项目,提出适合南山实际的公共住房建设模式。

③在发挥货币补贴作用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与公共住房建设双管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辖区群众的住房需求。

小伙伴们最关心的:

公共住房我能住吗?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价格

//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周边地区市场房价的5-6成//

位于原特区内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售价处于4-5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平方米;

位于原特区外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普遍处于2-3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平方米。

//公租房只租不售,租金打三折//在全市各类住房当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二、购买条件、申请流程Q&A

Q:

购买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

A:

(1)人才房

《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购买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的各类人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如何界定上述文件中提出的“各类人才”?

《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显示: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属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列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深圳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均可纳入深圳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意见》则提出,“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方面人才供应”。

2)安居型商品房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租赁或购买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

Q:

2.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如何才能上市交易?

A:

《意见》提出,“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即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封闭流转期间,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规定回购。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其所购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经政府批准后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应当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Q:

3、上述“限价”的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将如何分配?

A:

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显示,在住房分配方面,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则实行按批次分配。

对于已在轮候库的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家庭,按照“老人老办法”,可继续采用轮候分配方式。同时,为充分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照顾,在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过程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可享受增加抽签次数、配置两个摇号号码、适当加分等优先政策。

Q:

4.公租房要怎么申请?

A: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只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即可;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看完这波重磅消息

有没有觉得我们南山美好未来在望!

南山区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朝着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方向奋力前行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贡献南山力量

来源:创新南山综合南方日报、蛇口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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