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行业企业可获三成租金补贴 南山发布企业专项支持政策

2020-02-09 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王志明)为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实际困难,与企业共渡难关。2月8日,南山区发布了《南山区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项支持措施》,这12条具体的措施规定,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免除2、3月份租金。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2、3月给予30%的租金补贴,但最高不超10万元。

一、减免企业租金负担 

1.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免除2020年2月份、3月份租金。

2.鼓励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免租措施对租户减免租金,对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股份合作公司,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和其他支持政策中予以侧重考虑。

3.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机构参照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免租措施对租户减免租金,对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园区运营机构,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50%予以专项支持,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按企业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提供专项金融支撑 

     5.对 2020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 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 6 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6.2020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为辖区企业贷款融资产生的担保 业务提供风险分担,按最高 50%的比例为合作担保机构分摊风 险,最高代偿金额 3000 万。 

    7.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设置专项信贷额度、给予专项利率优惠、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予 以还款展期宽限、减免罚息等支持,对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 通过 2020 年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表彰,并在后续合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保障物资稳定供应 

    8.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对辖区生产有关应急防 疫物资的企业,按其 2020 年 2 月至 4 月合计产值较去年同期产 值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疫情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出现产能过剩的,区政府优先考 虑采购其产品供给辖区医疗机构或作为战略储备物资。

   9.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对 2020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保障 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必需品日常供应的限额以上批零企 业,按照企业上述物资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支持,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四、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10.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 员或少裁员的辖区“四上”企业,按其 2020 年 2 月份企业实际 缴纳社保金额的 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11.保障区内企业用人需求,由政府出资委托辖区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辖区企业开展公益线上招聘活 动。

   12.对于辖区企业通过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慈善组织无偿 捐赠的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可凭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在当期计 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全额扣除。

    五、本政策与南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可重复享受。 

   六、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相关专项扶持政策与本政策 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七、本政策由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南 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据了解,这些措施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编辑:曹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