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500!技能培训也能上“网课”,还能领补贴

2020-02-21 来源:创新南山

“网课”

俨然已经成为疫情期间的一个热词

钉钉已被玩坏

老师们纷纷成了“主播”

中小学生们万万没想到

去不了学校也依然要上课

包括花果山现场一般的体育课……

连小学生都在不断学习进步了

咱们职场人当然不能落后

为了帮助企业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

稳定职工队伍

深圳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

用于支持企业组织员工

免费参加与生产经营相关的

岗位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适岗培训

相较于现有培训补贴政策有以下四大特色

说了这么多

这个适岗培训的PLUS版本

到底有哪些具体细则?

怎么领取?

赶快搬好小板凳

听人社君敲黑板划重点

培训内容与形式

企业组织员工免费参加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适岗培训,同时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健康卫生等通用职业素质贯穿培训过程。

企业根据需求可通过自主建设互联网线上平台、微信公众号、APP或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服务平台开展员工线上培训;

符合卫生防疫相关要求的复工企业也可组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生产开展非聚集性线下实操培训

补贴标准

线上培训每人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下同)30元,线下培训每人每学时50元。每人每年享受适岗培训补贴不超过1500元。

申领条件

用工企业(不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申请员工适岗培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的企业分支机构;(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三)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需在派遣/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截止期限内。

重要提示

企业应坚持实事求是、诚信申报的原则,确保所申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主体责任

企业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获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由发放补贴的部门负责追回,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我市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时记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申请程序

企业根据工商登记所在地向区人力资源部门(含区职业训练中心,下同)申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培训计划备案

企业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单位账号,根据系统提示申报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培训项目按工种(岗位)进行申报;

2.培训人数不超过企业员工总数的80%;

3.各项目培训学时不低于10学时;

4.技能理论知识、实操课程(包括线上实训)、通用职业素质的培训课程应分类填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健康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30%;

5.开展线上培训的企业,线上培训平台应具备学员注册、签到、学习记录等功能,且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并合理设置线上授课、练习、评价等功能模块。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在企业提交培训计划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并告知企业。

(二)开展培训

企业应在培训计划备案后3个月内完成培训,并于培训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填报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并提交备案。开班信息一经备案,企业不得修改参加培训人员。

企业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课件、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手机号码、授课教师名册及手机号码、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含线上培训数据)、培训成效、线上培训委托协议或合同、派遣或服务人员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培训台账,保存3年以上,以备核查,并根据需要提供线上培训平台企业培训数据查询权限。

(三)申请补贴

企业应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服务系统,按实际参加培训员工人数和学时申请补贴。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补贴可分别申请。

参加培训不足10学时的员工,不可申请培训补贴;参加培训10学时以上的,可按实际参加培训学时申请培训补贴。申请培训补贴总学时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学时不超过30%

(四)受理审核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申请审核。对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确认的,企业予以配合协助。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五)信息公示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按批次对已审核通过的企业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六)支付补贴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于公示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申请表。

2.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无需提供)。

4.参训员工属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人员的,需提供用工企业与派遣(服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起止期限等内容)。

5.线上培训平台记录的培训数据(包括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时长等),由企业盖章确认;属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及第三方平台出具的培训数据资料,由双方盖章确认。

6.线下培训考勤记录表(包括培训教师和参训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培训课程、岗位、培训时间记录签名等)。

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9日起,企业可向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备案。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咨询电话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曾小姐 86387912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82918165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5435386、25435802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5228153

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  29995112、29991755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8436978、28372359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3336139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85209172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1389055、21389050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8333026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正抓紧对业务申报系统进行改造,在系统未上线之前,各区可按本通知要求先行开展相关工作,待系统上线后,按业务程序补录信息

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ostoss/loginPage.jsp

来源: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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