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受理腾讯视频会员“超前点播”案件

2020-03-22 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46集古装网剧《庆余年》自2019年11月26日上线以来,观众反响热烈,仅在腾讯视频中累计播放次数就高达79亿次。部分网友追剧追得入迷,为该剧购买了腾讯视频的会员服务,但购买后却发现,想要提前看剧还需再付费进行“超前点播”。

“超前点播”服务即在视频网站会员的基础上,用户可以通过付费提前解锁最新剧集。就《庆余年》而言,选择进行“超前点播”付费服务的用户,可以在平台会员的基础上以每集3元的价格进行单集购买,也可以一次性支付50元以在每次更新日都多看6集。腾讯视频推出的这项“超前点播服务”,引发了较大争议。

“超前点播”事件以99.1万次点击量迅速登上微博热搜,对于会员额外付费超前点播这一模式,部分网友觉得不合理,表示不会选择付费点播提前看;也有部分网友表示要“看情况”,如果是喜欢的剧集就会选择付费点播。

原告林某以个人用户和网络平台签订的会员服务协议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等为由,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诉至南山法院。南山法院已于2020年2月24日正式受理了该案,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2019年3月其与被告订立了《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下简称协议),该协议部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原告认为,协议中的首部及导言部分条款规定:“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系以格式条款规定符合格式条款定义的“前述条款”并非格式条款,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原告认为,协议第1.7条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可以停止对本服务的使用。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修改。”即当被告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时,原告要么选择接受被告的变更,要么放弃使用服务。该条款排除了原告依法变更合同的权利和使用服务的权利,应当认定为无效。

原告认为,被告在广告中宣称,涉案服务协议提供的服务包括如下几点:1.热剧看全集;2.热剧提前看;3.会员免广告。但在实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原告发现其并无法看全集,“热剧提前看”亦降级为“免费提前看一部分”“付费提前看另一部分”,“广告特权”更沦为“会员看定制广告”。在涉案服务协议中,否定了其在广告中声称的权益。

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涉案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无效,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