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说“不”!南山法院法官送法进社区

2020-12-15 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董非 通讯员 雷英孝 于晓 郑乐琦 距离第一个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已有21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也有四年多。什么是家庭暴力呢?家庭暴力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和趋势?如果遭遇家庭暴力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2020年11月25日,为送法进社区,营造社区学法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对家庭暴力的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南山法院联合区妇联和桃源街道办,在桃源村社区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幸福家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南山法院西丽法庭法官及法官助理共6人,参加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社区居民们反响热烈,纷纷就有关家暴等相关法律问题,向法官请教。

法官们耐心地解答居民的疑问、困惑。活动现场,法官们与工作人员一道热情地与社区居民互动,并在现场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手册,鼓励居民参与有奖问答活动,为普法工作增添了更多的趣味性。

反家暴知识一起学

(一 )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 )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 )典型案例学起来

1.案件名称

申请人 A与被申请人 B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2.基本案情

申请人 A称,其与被申请人 B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被申请人多次辱骂、威胁申请人,申请人多次报警后,被迫回江苏亲属家借住8个月。

2019年9月份,被申请人回家威胁申请人,声称要砍死申请人。申请人报警后,被申请人把家中茶几、书柜、书房、门等家具均砸坏,申请人因此受到极大的威胁与恐吓。公安机关对被申请人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拘留期满后会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故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A向南山法院申请:1.禁止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居住在一起;2.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3.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南山法院制作《协助调查函》并前往派出所调取了该所分别对申请人、被申请人所作的《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

该决定书查明,被申请人于2019年9月某日某时在南山区某花园某栋威胁申请人;认定被申请人行为已构成威胁人身安全;决定给予被申请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木工斧一把。

%1.南山法院经审理认为

结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证据,可以认定申请人的人身安全曾遭受被申请人的威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夫妻感情问题存在较大矛盾,申请人可能再次面临人身安全的威胁。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利用骚扰、跟踪等手段,妨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正常生活。

该案被申请人行为偏激,对被申请人具有人身威胁性。申请人在前一天傍晚立案后,于第二天早晨九点钟拨打该案跟案法官助理的电话,该案法官助理和法官意识到事件的紧急性,立即于当天上午制作《协助调查函》,并于当天出具裁定书。

法院将民事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局及妇联等相关机构后,该案法官助理致电被申请人进行回访、教育,被申请人表示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忏悔,并表示不会再对申请人做出威胁。该案的妥善审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爱,有效保护了妇女的人身安全,缓解了家庭矛盾。

结语

一直以来,南山法院致力于落实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并建立家事调解员制度、家事调查员制度、心理评估疏导制度与反家庭暴力合作机制等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婚姻家庭领域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以形成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合力,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进程。今年以来,南山法院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

此次普法活动联合区妇联、桃源街道办在现场设立法官咨询、律师咨询和心理咨询三个展位,是辖区内各单位在普法宣传、联动合作等方面的生动实践。

未来,南山法院将继续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在制度上细化完善,在机制上变革求新,以更多形式、更多样渠道开展反家暴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区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着力营造广大妇女和家庭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助力南山辖区每一个和谐家庭建设。

南山法院衷心祝愿大家,不必经历暴力带来的伤痛,更愿每个受伤害的人,在遭遇不幸之时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不再做沉默的大多数,反对、拒绝、抵抗家暴!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