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零容忍!南山法院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03-30 来源:深圳新闻网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3月30日讯 (记者 卢东勃  通讯员 陈一榕 黄湘)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一旦遭遇家暴,该怎么办?如何用法律武器对家暴说“不”?

近日,董某向南山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申请人董某与被申请人曾某系夫妻关系,曾某在双方婚后一个多月便因生活琐事对董某进行殴打,而此时的董某正怀着身孕。曾某为了不让董某与外界取得联系,夺走董某手机,限制董某行动,并向董某炫耀自己的家暴“战绩”,自称其不仅殴打过前妻及前女友,就连前女友的母亲都曾遭其殴打。曾某同时恐吓董某,如果她敢离婚就让董某与其腹中的胎儿同归于尽。董某怎么也没想到,曾经信誓旦旦说会保护自己一辈子的人,会变了一副嘴脸。在一次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殴打后,董某终于趁机逃出并报警,公安机关对曾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

随着曾某被释放的日子一天天靠近,董某遭受的精神压力也愈来愈大,她害怕曾某日后依旧不改家暴本性,更怕曾某会记恨自己而加倍报复。再三思考后,董某向南山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山法院在受理曾某的申请后,立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鉴于董某的人身安全曾遭受曾某的严重侵害,曾某存在继续实施家庭暴力的极大可能,南山法院遂作出裁定:禁止曾某殴打、威胁董某,禁止曾某利用骚扰、跟踪等手段,妨碍董某的正常生活,责令曾某十日内搬离双方共同住所。

在作出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之后,南山法院对董某进行了电话回访。董某表示,曾某现已搬离双方住所,也未再对其施加暴力,法院颁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曾某起到了教育、威慑和惩戒作用。她希望其他曾经遭受或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南山法院共发出八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有效设立法律防护墙,南山法院采取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强化教育确保遵守和定期回访确保效果三方面举措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效果。

根据具体案件需要,南山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进行心理咨询,建立当事人心理疏导帮助机制。

同时,为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向被申请人送达保护令时,南山法院同时当面宣读裁定书内容,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加强训诫的同时亦起到说服教育的作用。

为跟踪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情况,在保护令有效期内及期满后,南山法院还对申请人进行至少两次回访。若回访情况显示,被申请人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都能遵照执行,尚未出现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实起到了有效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积极作用,切实构筑起了家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防火墙”。

2022年3月5日,最高法、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南山法院在总结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四个方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

一是开辟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在家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导诉服务,指导申请人立案,确保及时高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二是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对于涉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通过安排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调查问卷、心理咨询沟通、亲子培训课程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全覆盖。

三是积极参与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建设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多部门协同的反家暴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家暴警情联动机制和告诫通报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各部门间数据的协同共享。

四是积极协同各部门共同督促遵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向公安机关、居委会、妇委会、学校等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进行定期回访、跟踪记录等。

依法保护好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旗帜鲜明反对家庭暴力,以司法手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保障。家门背后,不是不法之地,若遭遇家庭暴力,请勇敢发声,法院将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您构筑起合法人身权益的“防火墙”。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家暴受害人的保护,也是对家暴实施人的震慑和教育。下一步工作中,南山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妥善办理家庭暴力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用司法的柔情守护千家万户。

编辑:卢东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