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考!这部分人尽快返回!

2022-05-19 来源:创新南山

距离2022年高考

仅剩不到三周时间

近日

多地公布今年的高考防疫举措

不少地区要求考生

在考前14天进行健康监测

滞留外地考生须在规定日期之前

按要求返回报考地备考

广东

5月9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处于报名所在地以外地区考生防疫提醒。

为落实教育部及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目前仍处于报名所在地以外地区(省外或本省外市,下同)的考生,做好高考应试相关准备及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须于5月12日18时前主动向报名所在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报告目前位置状态,在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须于5月24日前(高考前14天)返回报名所在地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并及时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2.考生在外期间及返回报名所在地市后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从高考前14天到高考结束前,应减少外出,原则上不再跨地区流动。

3.考生和家长应保持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畅通,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4.考生因疫情(被隔离或封控、管控)等特殊困难无法按要求返回报名所在地市的,须提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5.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目前状态、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完成信息摸排,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黑龙江

5月17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考滞留异地考生疫情防控公告。

公告提醒,目前仍身处黑龙江省以外省份和省内普通高考报名地以外县(市、区)的考生:尽快返回报名所在地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风险持续存在,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于考前14天(5月24日)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并主动如实将行程向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社区(村)居委会报备。

考生返回报名地后至高考结束前,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应注意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考生及共同居住人还要做好个人考前14天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发现身体异常,应届考生向所在中学报告,其他考生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江西

5月16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郑重提醒,目前仍滞留在省外及省内非考试当地的考生,尽早返回考试当地并积极做好防疫护考。

考生须于5月18日18时前主动向报名所在县(市、区)考试机构(联系电话附后)报告目前位置状态,在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须于5月23日前返回报名当地备考,并及时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告。

湖北

5月15日,湖北教育厅发布《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其中提到:滞留在考点所在地以外地区(省外和本省外市县)的考生,须于5月18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并按防疫规定做好处置;

考前14天(5月24日开始),每天坚持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向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如有异常请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专业评估处置;

考前21天,无必要不社交、不跨区域流动;考前1-2天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辽宁

5月15日,辽宁省招考办提醒滞留考生: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高考应试相关准备。

从高考前14天(5月24日)到高考结束前,应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避免因考试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天津

据微信公众号“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5月15日消息,天津市2022年普通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

滞留考生须于5月16日至23日期间,主动联系高考报名学校(单位),进行返津申请,经报名学校(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津。

滞留考生须于5月24日前(高考14天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 须分别于抵津前1日、前3日和前5日,以及抵津后第1日、第3日、第7日,共进行六次核酸检测。

山东

5月1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致我省2022年夏季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其中明确广大考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务必于5月24日(考前14天)前返回高考报考地点并做好自我防护,以确保如期顺利参加考试。

考生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

浙江

5月7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非必要不出省,在省外的考生须提前14天返回其高考报名地。

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来源 | 广州日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山东教育发布 齐鲁晚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晶报

编辑 | 杨渝嘉 校对 | 李蔓铃

责编 | 卢东勃 审核 |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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