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名!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来了

2023-05-16 来源:创新南山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88名

5月22日10:00开始报名

招聘详情一起往下看

NO.1

招聘岗位

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88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NO.2

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NO.3

报考

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2.报考时间:2023年5月22日10:00至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24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3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NO.4

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3年6月10日(周六):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7月20日16:00后公布。考试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查询合格线。

NO.5

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NO.6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如出现职位空缺,不予递补聘用。

NO.7

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NO.8

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2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南山教育在线网站、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市考试院专栏。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0755)26480211,26486381,26486918

咨询时间:

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八)条件及有关要求、资格初审、体检请查询原公告(详见阅读原文)。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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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东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