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现已开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
二、企业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确认信息。
三、本次开通的是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被认定,且到本项目开通申报日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助。申请条件及指引详见附件《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操作规程(2023年度)》。
四、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由我局梳理出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企业的“白名单”,在“白名单”内企业可进行确认操作(根据系统提示)。企业对申报名单或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在本项目受理截止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发送邮箱jcjgyk@szns.gov.cn,向我局申请核实,逾期视为无异议。
3、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26542171。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9日
对满足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
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有关资助标准和资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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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2022年12月31日前已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到本项目开通申报日仍在有效期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资助标准
(一)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对经广东省工信厅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对经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以上三项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已享受上述第(二)项或第(三)项奖励的企业再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照“补差”的原则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五)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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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