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3年11月30日讯(记者 董非)“完善两地个人所得税制度部分措施,增加跨境工作人员的可支配收入,降低内地赴港工作人员可能面对其香港工作收入被内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对促进两地人才互动有着重要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原毕马威中国副主席龚永德,过去四年向中央政府提出的提案和建议超过20份,深度参与和推动内地与香港在税务及金融领域的发展,主题涵盖税务、审计、环保等多方面。

港澳与内地人才的双向交融正提速
“工作在香港,生活在深圳”“工作在深圳,周末回香港”,自今年全面恢复通关以来,港澳与内地“双向奔赴”的景象正日趋热络。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各城市出台了多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竞相出台人才激励计划,并向港澳青年发布在粤就业创业“政策包”,吸引港澳人才前往内地工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此同时,粤港澳三地携手,通过推进“跨境通办”政务服务等措施持续完善规则机制“软联通”,深化互利合作,大湾区融合发展迸发强劲合力,人才流动愈发顺畅,港澳与内地人才的双向交融正在加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港澳居民中有20多万人在粤工作,超3000名专业人士取得内地执业资格。
税负差异阻碍人才积极流通
“两地税务制度不同是两地人才仍未积极流通的关键原因之一。”在龚永德看来,个人所得税负事关国民生计,而当前相关跨境税务安排仍有待完善的空间,这使得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在人才双向互动的进程中存在一定阻力。
粤港澳大湾区由我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九个内地城市组成,由于历史原因,三地采用不同的税收原则。在所得税方面,内地注重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对综合所得实行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香港地区对个人所得征税实行2%-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或15%的标准税率。这意味着,对赴内地工作的港人而言,珠三角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较高,不利于内地对香港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引进。
为了有效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2019年3月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实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明显降低。
据悉,该政策实施两年多来,相关人才的人均税负率从将近30%降为15%,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湾区内三地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不同对珠三角地区人才引进的制约。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能享受这一优惠的人群大多是已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超过5成集中在计算机通信、科研技术、租赁商务服务、批发零售业、汽车制造业、教育医疗等相对高薪人才的领域。而对于低大部分收入较低的行业从业者而言年资尚浅的从业者或毕业生,上述政策并不能惠及他们。但对于他们来讲,税率优惠所带来的可支配收入的提升,更能明显改善其生活质量。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制度优惠可以考虑延展其适用范围,以惠及更广大的人才群体。
而对于内地人才在考虑是否来香港发展时,除了考虑其配偶是否可以一并来港、孩子是否可以就读于香港的学校之外,由于内地与香港相关税率的差异内地税率远高于香港,他们从香港收取的工资是否需要在内地申报和补缴个人所得税,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提案《完善跨境税务安排,促进内地与香港人才互动》中,龚永德提出为减轻港人在内地工作的税负,建议把南沙区港人港税优惠政策(即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且直接按香港标准额度征税,而非采用“先征后退”的行政程序),扩大至其他大湾区内地城市,让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港人,可按香港薪俸税的计税方法,在当地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样的,对获得香港工作签证且在港工作的内地人才,倘若他们仍是内地的税务居民,对其在港取得工资有关的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豁免,毋须在内地补缴个人所得税,以鼓励更多内地人才赴港工作。
“一方面,要让当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青年人才,增加跨境工作人员的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要通过降低内地赴港工作人员可能面对其香港工作收入被内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风险,促进两地人才互通。”龚永德认为,随着内地与香港之间人才互通规模的扩大,无疑将促成两地总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税务居民”认定尚需更清晰的政策指引
“建议两地政府同时给予纳税人清晰、宽松及简易的指引,从长期来看,这将使两地经济双双获益。”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若某纳税人同时符合内地及香港的税务居民的定义,可就“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和“习惯性居所”等先后顺序进行判定;如未能判定清楚,则由两地主管部门通过协商解决。
而在实务中,未能判定清楚的情况仍然存在,需要更为清晰的政策补充解析。
12月5日下午,《粤港澳融合发展,人才双向奔赴时需注意的税务要点》主题宣讲活动将在深圳快雪堂文化中心二楼尚文厅举行。
内地税务居民与香港税务居民如何判定;如同时满足两边税务居民定义最终会如何判定居民身份;内地税务居民身份的纳税义务;内地居民在香港有所得需要如何交税?
届时,龚永德将针对以上问题,将详细介绍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双向奔赴”的人才需要注意的税负风险点,以及他们目前可以享受的税收方面的政策支持。除此之外,龚永德先生还将分享他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顾问团成员向国家以及香港特区政府正在争取的一些与人才相关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