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最高罚5000元!事关电动车

2024-02-29 来源:创新南山

案例一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新店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情,事故造成4名被困人员遇难。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案例二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高层小区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12层8号房。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事故造成两名未成年人遇难。

为什么电动自行车会火灾事故频发呢?

来跟小创一起寻找答案吧!

电池安全隐患大

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包括

电池过充、电池单体故障、

电池线路短路等情况

此外,老旧电池、改装电池隐患更大

因此

电池质量尤为关键

检验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系列试验

试验结果惊人

专家表示除了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一定要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电车入户”为何屡禁不止

从引发火灾的案例不难看出

居民住宅依然是

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高发场所

然而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

带入室内充电的情况依然十分多见

车主们执意“推车入户”的原因

究竟是什么

- 公共充电设施不足 -

北京市某小区,有居民虽然将车停在了楼外,但仍将电池拆卸后带回家充电,表示楼下充电桩不够用,最近的充电桩也要走四五分钟的距离。

- 侥幸心理,明知故犯 -

广东省广州市某社区,也有一些居民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依然将电动自行车推入家中充电,表示“心里知道肯定是有危险的,不能说不充电嘛。”

“请”车下楼,需齐力共治共建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断普及

与之带来的事故也逐年增多

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痛点

如何探索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需全社会共治共建

那到底如何才能保障安全使用电动车呢?

听小创为你支招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NEXT

电动车胡乱停放

除了危害我们的人身安全

我们的“钱包”也有危险

家有电动自行车的朋友注意了

深圳明确:

自2023年11月1日起

这样停放电动自行车

最高罚1000元

电动自行车放楼梯间

个人最高罚款1000元

2023年8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为消防安全筑起了一道更坚固的制度“防火墙”。

图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频发,成为新的民生痛点。针对这个问题,《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让上楼入户

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和充电呢?

根据《条例》,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既有建筑场所,要求其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要求区人民政府为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既有建筑场所,优先就近规划公共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深圳电动自行车

违章处罚标准

1、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0元罚款。

6、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温馨提示:

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

个人最高罚1000元

单位最高罚5000元

拥有小电驴的车主们

赶紧扩散提醒吧

来源 | 中国消防 深圳消防

编辑:卢东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