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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行政调解规定》正式施行 免费调解助力基层矛盾化解

2025-03-17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2025年3月17日讯(记者 吴炳然)近日,南山区司法局通过区政府网站“解读南山”栏目,对最新印发的《深圳市南山区行政调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南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丁琪舲受邀担任嘉宾,围绕《规定》的背景、内容及实施细节展开说明。

丁琪舲介绍,《规定》的制定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要求的具体实践。她强调,行政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关键手段,有助于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与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深圳市南山区行政调解规定》于2024年12月印发,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规定》共六章五十条,涵盖总则、行政调解的范围与管辖、行政调解程序、行政调解协议、监督管理及附则,重点从适用范围、行政调解程序和行政调解协议三个方面细化行政调解机制。《规定》所称的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通过说服、协调、疏导等方式,促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化解有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活动。记者了解到,行政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作经费由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丁琪舲表示,有意通过行政调解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或行政机关公布的渠道申请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受理后,行政机关会指定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负责听取陈述,释明法律政策,协调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达成和解后,各方当事人将签署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

此次《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南山区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上迈出关键一步。未来,南山区将持续优化行政调解流程,推动“三调联动”落地见效,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辖区行政调解工作。

编辑:卢东勃 王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