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省和谐医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医调委)于2011年正式创设,在省卫计委、司法厅的指导下,近几年调解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现有专职调解员150多人,评鉴会专家库人员1200人。这是全国第一家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2017年6月21日下午,南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大楼1301会议室举办一场南山区人民调解突击队员经验交流会,南山区组建的首支人民调解突击队的30名突击队员参加座谈,并进行业务经验分享交流。受局党组委托,罗弘调研员参加了会议。
9月27日下午,南山区司法局组织举办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岗位技能竞赛培训班,来自南山公安分局、区法院以及全区8个街道司法所的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骨干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