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916人 其中局级干部37人

2017-02-07 来源:晶报

执纪关口前移,去年谈话提醒10028人次

前不久,龙华区处级干部廖某经历了一次特殊的谈话。由于家人在辖区内违规经商,虽然情节不严重,但他还是被区纪委进行了诫勉谈话。他诚恳地表示:“以前没在意这个问题,幸亏组织及时给我提了个醒。”

2015年,中央纪委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根据这一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把执纪监督的关口前移。

2016年9月,深圳制定出台《深圳市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规范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完善抓早抓小机制。

去年全年,深圳共开展全市新提任局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7人次,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话提醒10028人次,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函询172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387人、重处分338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72人,运用后三种形态作出处理的人数分别占受处分人数的53.4%、36.7%和9.9%。同时,还为反映失实的517名干部澄清了问题。

暗访查处追责曝光

整治隐形变异“四风”

2016年,深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着力整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据统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案件5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通报曝光案例18起。开展明察暗访139次,发现和处理“隐形四风”等问题57个,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线索2512件,立案751件,党政纪处分5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9人。加强对口扶贫领域执纪监督,与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核查,设立问题线索台账,防止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

高压态势

去年,我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精神统领执纪审查工作,规范线索处置、信访函询、审查谈话、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制度,对移送司法的党员干部一律先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完善市纪委与公检法机关案件线索定期通报移送和信息共享查询机制;加强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据统计,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信访举报3366件,同比下降16.9%;立案审查916人,同比增长21.2%,其中局级干部37人,处级干部147人,给予党纪处分725人。严肃查处了深圳机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洋,罗湖区原副区长邹永雄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记者 吴欣 通讯员深纪宣)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