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辅警或拥有一定执法权 警察带领可实施抓捕

2017-02-13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辅警在路上执勤。深圳报业集团资料图片

 

“深圳辅警条例(草案)”今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辅警或拥有一定执法权

辅警有警察带领可抓捕犯罪嫌疑人

深圳新闻网讯 据《读创》报道,今后,深圳的辅警或将拥有一定的执法权限,比如,在一名警察的带领下,辅警可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备受各界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13日将在深圳特区报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为辅警执法作出变通性授权规定,将目前必须要由两名警察执行的部分权限变通为一名警察带领一名辅警即可执职。

明确辅警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此次立法,结合我市实际,从辅警的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招聘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条例草案明确了辅警为“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和使用,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市法制办在立法说明中表示,将辅警的身份定位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来辅警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在经法定授权并取得执法证件后即可依法参与执法;二来可以强化公安机关的责任,对于辅警履职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公安机关也应当承担。

八类工作辅警可独立执行

此次立法最大的突破在于,赋予辅警一定的执法权限。其中,有八类警务工作辅警可以独立完成,具体包括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等。

据介绍,这些活动中,有的属于一般的警务勤务工作,并不涉及执法活动,授权由辅警独立执行是可行的;有的活动如治安巡逻、疏导交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等,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涉及行政执法,但辅警的参与仅是执法中的一环,辅警并不独立作出行政处罚。

编辑:黄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