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辅警或拥有一定执法权 警察带领可实施抓捕

2017-02-13 来源:深圳晚报

辅警可参与110警情现场处警

根据条例草案,在一名人民警察的带领下,辅警可以从事“110警情现场处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8项活动。

此前,市法制办在征求意见时,这项规定曾引发巨大争议。因为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需要有“两名以上人民警察参与执法”。不过市法制办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条例草案中,仍然维持了此规定。理由有二:第一,根据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经依法授权并取得执法证件后,可以成为合法的执法主体,辅警作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法规授权从事相应的执法活动;第二,《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规出台时还没有“辅警”的概念,“两名以上人民警察参与执法”规定突出强调的是不能由一名工作人员单独进行执法。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严峻,辅警作为警察的重要补充力量,规定辅警可以参与又要求至少有一名警察带领,实际上就是至少有包括一名警察在内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法,这是在遵守上位法与结合现实情况基础上作出的适当变通。

条例草案同时规定,从事执法工作的辅警应当取得执法证件,持证上岗。辅警不得从事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技术侦察、国内安全保卫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等国家禁止辅警从事的相关工作。

辅警须有大专以上学历

对于辅警的入职门槛,此次立法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如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满20周岁、重点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

作出这样的规定,一是考虑到《条例》赋予辅警一定的执法权限,必须严把入口关;二是通过加强和规范辅警招录工作,尽量消除社会舆论对辅警的疑虑。按此规定执行,此前公安机关所聘用的辅助人员不能无条件地直接转换为辅警。

在辅警的权利和保障方面,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辅警在工作期间,可以配备警棍和安全防护装备,驾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和电动自行车等警用交通工具。同时,我市还将建立辅警的薪酬保障制度和晋升制度,层级从高到低依次设置从一级辅警至六级辅警。

编辑:黄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