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深圳“十大危险道路” 探寻事故背后的成因

2017-02-27 来源:晶报

 

龙岗大道和龙城大道交汇口,绿化带遮挡掉头车辆驾驶者视线。

  

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失缘于安全意识的匮乏

晶报记者走访“十大危险道路”,探寻事故背后的成因

深圳新闻网讯 交通事故中,最痛心的莫过于人员伤亡。近年来,深圳交通部门大力整治,科学规划,在保障深圳市交通出行通畅的同时,实现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在庆幸的同时,我们仍应该反思,究竟是什么,夺走了那么多生命?

根据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深圳所发生的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涉摩托、电动自行车、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死亡人数占比93.51%。在一线工作多年的交警大多会认为,交通安全意识的匮乏是导致事故的元凶之一,几乎每一起死亡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交通违章。深究其因,我们或许还可以认为是交通规划的问题,比如非机动车道的不完善,交通指示牌不完善等。最终,我们还是要针对每个问题逐步去分析,逐步去完善。

近日,晶报记者兵分多路,实地走访死亡事故多发的十大危险道路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道路,希望从这些案例、现状中进行分析,挖掘出有价值的交通安全信息,以此警醒每一位读者。

龙岗大道,2016年共发生17起死亡事故,17人死亡

走访时间:2月25日中午11:30

走访道路:龙岗大道与龙城大道路口

辖区:龙岗交警大队

龙岗大道全长36公里,贯穿布吉、南湾、横岗、园山、龙城、龙岗、坪地7个街道,交通执法管理所面临的难点也很明显:路口较多的客观情况下,交通参与者守法遵规与安全意识也参差不齐,因而行人、非机动车易与机动车形成混流,道路秩序更为复杂。

统计显示,2016年度龙岗大道共发生统计上报交通事故29宗,其中死亡事故17宗,共造成17人死亡。经对死亡事故进行权威分析,涉及行人、非机动车的死亡事故共有11宗,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4宗。晶报记者还注意到,2016年度,发生在龙岗大道上涉及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死亡事故3宗,涉及行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死亡事故7宗,而上午与凌晨是事故相对多发时段。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者安全意识薄弱,是事故多发的重要主观因素。

现象:绿化带影响车主视线

记者采访中注意到,龙岗大道的中央绿化隔离带往往种植着高大茂密的树木、植被,这对道路安全也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此,龙岗交警大队在日常巡逻中尤为注意观察,“会反馈给有关部门进行修剪,尤其是临近转弯、掉头车道的树木不宜高于半米,否则会影响司机的观察与预判。”

龙岗大道与龙城大道路口,位于龙岗区繁华的中心区域,临近龙城广场地铁站,更有向前村、龙城商场、龙岗客运站等人群密集处,该处可谓将龙岗大道交通问题汇集于一身的典型路口。路口西侧龙岗大道东行路面,3号线高架段的高架桥下,有一处掉头路口,而路口前后的中央绿化带上均种植着高立的树木与茂密的灌木。晶报记者驾车在该处采访多位排队等候掉头车辆的司机,均表示,眼前的一株2米多高的矮树木,不利于司机提前预判对向车辆行驶情况。

现场:行人横穿机动车道,“没觉得有多危险”

上周六阴雨天,临近午时,龙岗大道与龙城大道路口来往的行人、非机动车辆并不算多,但各种不文明的现象却不一而足:行人、自行车冲红灯,横穿机动车道,携带快递货物的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甚至逆向行驶等一系列现象时而可见。在该路口机动车东行方向的红灯信号刚刚亮起,机动车辆尚未停稳之时,一对在附近工地务工的夫妇便自南向北横穿过了马路,走上绿化隔离带。晶报记者上前劝导,该夫妇却对记者表示,“刚从老家来打工,没觉得多危险,这样过马路快。”记者想继续询问时,丈夫便不耐烦起来,边转身走开边嚷道,“我这样过马路,又没事,问什么问,关你什么事?”

对策:加强宣传、加强整治

“龙岗大道自205国道提升改建而来,本就有众多路口及交通冲突点。”龙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昆向记者介绍,而这也是龙岗大道易出现行人、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形成混合交通流,从而形成交通隐患的客观原因所在。

针对混合交通流,尤其是夜间交通秩序问题,龙岗交警大队自去年下半年便着重加强了夜间巡查工作,针对性地在龙岗大道各路口,劝导行人、非机动车辆脱离机动车道。

龙岗交警大队向晶报记者表示,为提升辖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改善非机动车辆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的状况,今年,将与龙岗区文明办等有关单位或部门协作开展、做实“五进宣传”工作,将“搜集制作辖区相关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素材,提高企业工厂的工人、在校学生、社区居民的安全出行意识。” 此外,该大队表示,今年还将特别加强对酒驾、禁摩限电、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的整治,将继续落实夜巡工作,还将通过区、街道两级预联办的职能作用,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107国道北往南辅道钟屋物流园门口,货车、汽车、电单车交错通行。

 

107国道,2016年共发生16起死亡事故,17人死亡

走访时间:2月25日上午11时

走访道路:107国道与北环大道交汇处至107国道与机场道交汇处

辖区:宝安交警大队

107国道南起南头检查站,北至松岗收费站,全长31.1公里,是深圳西部承担东西向交通的主要通道。众所周知,107国道车流量一直非常大,每年的车流量数以亿计。结合2016年107国道发生的16起死亡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包括酒驾、疲劳驾驶、违停、非机动车非法进入机动车道、汽车故障、雨天路滑等多个因素,并未出现某一类型事故高频率发生的情况。

“交通事故的发生,基本上都是伴随着当事人违章违规情况,主要还是安全意识的问题。”宝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涛,从事事故处理工作已经9年了,他说,结合数据分析,107国道发生死亡事故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

现象:非机动车驶入货车

视线盲区

宝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涛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原因,与多方面因素有关,由于非机动车道缺失,电动自行车车主行驶在了机动车辅道,而该辅道与机场南路转107国道匝道以及钟屋物流园出入口汇集,车流量较大。大货车车身比较长,转弯时,电动自行车车主正好处于货车司机视线盲区,司机一时疏忽,安全意识不到位,导致悲剧发生。

2016年9月15日5时许,吴某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搭载罗某某和张某,在107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宝安区西乡街道翠湖花园道路时,该车车头与停在右侧前方辅道出口由孙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粤B2654挂号重型集装厢半挂车车尾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吴某某受伤,罗某某和张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该案例中,有大货车违停的情况,同时,也与司机疲劳驾驶有关。

2016年11月15日14时35分许,潘某驾驶粤BX4609号重型厢式货车在107国道辅道由北往南行驶至西乡街道钟屋物流园出入口处右转弯时,该车车头右角与同方向右侧行驶由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刘某某和电动自行车倒地后被粤BX4609号重型厢式货车碾压,造成电动自行车部分损坏、刘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潘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现场:大货车、汽车、

电动自行车混行

2月25日11时至12时,记者在钟屋物流园门口看到,出入物流园的大货车很多,几乎每隔四五分钟,就有一辆货车进出。而从107国道北往南辅道转入钟屋物流园的路口,正好也是,机场南路转入107国道辅道的交汇口,造成该道路转弯车辆居多。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由于通过该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所以由北往南的非机动车、行人,基本都走在了107国道的辅道,与辅道上的车辆并排行驶。当大货车转入钟屋物流园时,机场南路转入的车辆与辅道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行人需特别注意,必须停下来等待。此外,现场还有许多电动自行车,在该道路逆向行驶,导致现场隐患重重。

对策:加强巡逻执法、

宣传教育

针对107国道死亡事故频发的问题,宝安交警大队一直在做大量工作,针对酒驾、机动车违停、疲劳驾驶、雨天路滑等问题,宝安大队持续加强夜间巡逻查处,增加违停球,雨天加强巡逻等。

针对行人机动车非法进入机动车道、逆行等问题,宝安大队交警支队将不定期统一行动与大队常态化查处相结合,对违规电动车及时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巡逻中进行劝阻等。

 

松白路光明新区田寮路段,三轮车驶入机动车道。

 

松白公路,2016年共发生9起死亡事故,9人死亡;

走访时间:2月25日下午4时

走访道路:松白路光明田寮—东周路段—公明汽车站段—马田路段

辖区:光明交警大队

松白公路1995年建成通车,全长24.3公里,北起宝安松岗街道,南到南山西丽白芒检查站。作为深圳繁忙的主干道之一,松白公路在宝安区公路的车流量排名中仅次于107国道。然而,仅就全长12.8公里的光明新区道路分析来看,2016年此道路就发生了4起交通死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4起事故均由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发生碰撞酿成悲剧。

据光明交警大队事故特勤中队刘警官介绍,光明新区作为原特区外,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人口素质较低,松白路作为光明新区的主干道,车流量大,近年来发生的致命交通事故,基本因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造成。非机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现象普遍,许多电动车无视自身和他人安全,不按交通信号灯、逆行等时有发生。同时,一些泥头车、货车等大型车辆,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斗气心理,甚至带有攻击性心理,丝毫不避让小型车辆,由于车辆自身设计原因,难以无死角发现身边如电动车等微型车辆,易造成交通事故。

现象:死亡事故多与

电动自行车抢道有关

2016年6月17日10时40分许,高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并搭载杨某某,沿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东明大道交汇处大兴汽车城路段时,电动车突然从右转弯车道跨越黄实线,进入最右侧直行车道,并快速骑行至正在最右侧直行车道行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右侧车头位置,并与该货车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杨某某受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光明交警大队调查取证,最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高某某与货车司机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杨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调查该事故的民警告诉记者,经调取监控分析,该悲剧的发生是因驾驶电动自行车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非机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终因与机动车抢道造成。

现场:一分钟内近20辆

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2月25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松白路光明新区田寮路段,经过半小时的观察,发现每分钟竟有近20辆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自行车、载人和无载人的电动自行车快速行驶在车流中,甚至偶有载货的摩托车竟以蛇形舞动,交叉穿行在车辆之间,看着都让人揪心。然而,此路段两侧均有宽敞平整的非机动车道,除了行人寥寥,却少有自行车、电动车使用。

沿着松白路从南往北行,在经东周路段再来到公明汽车站,记者发现,短短几公里路段,出现几处非机动车道断头情况,每段约有200米长,有的非机动车道被临街商户堆放商品和杂物,造成通行不便。行程中,依然是存在大量电动自行车行驶机动车道的情况,险象环生。

为何好好的非机动车道不用,非要冒着危险和机动车抢道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电动车车主,他们表示,非机动车道比较绕,路程较长,走在上面感觉浪费时间,而且部分路段突然就没了非机动车道,他们又得绕下机动车道,麻烦。“大马路多好啊,又宽又直,路面平整跑得快,还可以多争取些时间,多拉几趟客人赚钱呢!”一名在拉客的电动车主告诉记者。对于如何确保在机动车道上保证自身的安全,他们几乎都笑着表示,自己多注意就行。

对策:持续加强路面排查

针对松白路事故多发情况,光明交警大队主动作为,积极总结事故原因,对症下药。大队事故特勤中队杨队长表示,近年来,大队积极开展各类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毫不放松对电动车载客、摩托车非法上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发动全社会力量宣传和劝导行人、非机动车文明出行。落实道路夜巡机制,每天分5组人员,从夜间8点开始至次日凌晨6点,对松白路进行不间断巡查,排查路面安全隐患,劝阻路边等车睡觉、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等。据统计,每组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均超过80公里,5组人员超400公里,有效保证了松白路的通行安全,2017年开始至今,未发生一起致命交通事故。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