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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哺乳期女工
单位应建“三室”
孙芯的闺蜜在一家技术公司工作,前段时间抱孩子去找闺蜜时孩子尿了,闺蜜带她到其单位的“妈咪屋”里给孩子换尿布。那粉色小屋、满墙宝宝照片,特别温馨。

解读
“妈咪屋”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哺乳室。对于单位是否要建哺乳室,法律有明确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要求,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在女职工的专享权益中,女职工哺乳室、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合并被称为“三室”。
此外,法律还要求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建立孕妇休息室。对于商场、超市等需要长期站立工作的促销员、售货员等岗位的女职工,单位要在其工作场所设立工间休息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