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在深乱鸣喇叭罚500 七类情形可认定为乱鸣喇叭
市交警局昨日公布了可认定为“乱鸣喇叭”违法的七类行为,并表示将在4月1日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被交警认定为“乱鸣喇叭”违法的七类行为: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
对于乱鸣喇叭的违法行为,执法交警将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深圳交警将建立大型车辆乱鸣喇叭违法“黑名单”库,对因乱鸣喇叭处罚2次以上的大型车辆纳入“黑名单”。(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注意!在深圳!
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
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
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
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
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
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
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
对不起!
这七类,
统统不行!
关于规定,
接着往下看!
严查“乱鸣喇叭”违法
为切实治理噪音扰民的问题,严厉打击机动车噪声扰民行为,提升我市交通文明氛围,深圳交警决定于近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严查“乱鸣喇叭”违法。
提倡规范、文明鸣笛
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从安全驾驶角度,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 ;
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深圳交警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居委、市环保局,环保人士、环保组织代表,公交、网约车、客运大巴企业代表,反超联盟负责人,举行“乱鸣喇叭”交通安全倡导活动。
市人居委工作人员现场测试车辆噪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