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离婚争财产 共同经营的网店成分割焦点

2017-04-12 来源:网易新闻

、 

夫妻离婚打官司,争执的焦点多是孩子跟谁、财产怎么分割,但在互联网时代,很多东西都围绕网络而发生变化,比如夫妻的共同网络财产也成了财产分割的新热点。

什么是最常见、最大宗的夫妻共同网络财产?答案是网店。近日,宝安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夫妻共同经营的网店成了财产分割的焦点。

夫妻闹离婚为争网店上法庭

随着淘宝的壮大,网店各式皇冠、钻、星等信誉评级已在电商市场上成为一种无形资产,这种资产的价值,自然也反映到离婚纠纷的财产分割里。

这是宝安法院判决的一个案例。张先生和陈小姐是一对夫妻,结婚后,陈小姐辞掉工作在家中带孩子和打理网店。网店的收入打入张先生的银行账户,而张先生则不定期给付陈小姐生活费。陈小姐称,两人共经营了3家网店,月收入1万到2万元。而张先生只承认经营了一间网店,其他两间网店一间是别人的,一间只是注册过,没有实际经营。

陈小姐的诉状称,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价值约4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8万元左右,网店存货10万元左右,其余则是网店本身的价值,约20万元。陈小姐要求占有夫妻共同财产的80%。

后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和调解。最终陈小姐放弃了对网店财产分割的要求,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共同存款的50%。根据专业裁判文书数据库“聚法案例”提供的大数据显示,该数据库收集到的裁判文书里,有195万起离婚纠纷,其中有448篇涉及网店财产分割的内容。

从案件数上看,2013年之前涉及网店的离婚纠纷比较少,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有120~150起。浙江、上海、山东3此类纠纷排前三甲,广东排第六位。

淘宝已放开网店离婚过户规则

记者从淘宝官网了解到,以淘宝方面的规则来说,实名注册人才是店铺的店主,店铺无法进行转让,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不得轻易过户。但是,在网店的价值俨然已不低于传统店面的今天,淘宝目前已经放开了“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等。

根据淘宝官网显示,目前店铺过户支持的过户类型有过世继承、家产继承、结婚、协议离婚、判决离婚、近亲属(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余情况暂不受理。

网络财产分割和继承渐增

早上起来刷朋友圈、上班发邮件联系客户、午饭后刷个微博逛下淘宝……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重心。尤其是当下“无钱包时代”的来临,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账户进行支付交易。同样,除了网店,一些涉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支付宝账户,也成了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一部分。

“聚法案例”数据库收集到的离婚纠纷中,涉及“支付宝”账户的就有1192起,而且案件数量的曲线图呈悬崖状攀升,2014年是142起,2015年是402起,2016年610起。

在这些案件中,支付宝的交易记录,存款数额等,都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之一。

网络遗产继承引关注

今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和虚拟财产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这种离婚诉讼、继承诉讼中,关于网店、互联网金融账户,甚至游戏账号、QQ账号的案件会越来越多。

前两年,据媒体报道,南京还有一家公司开展了网络遗产托管服务,专门针对主人消失后,网络上的QQ、MSN、论坛、游戏账号等的一些善后管理,一时赚尽了眼球。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离世了,你的微信、qq、支付宝等“互联网遗产”怎么办?

不过,由于网络虚拟产品的遗产继承问题比较复杂,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规范的网络财产继承方面的立法。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