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离婚争财产 共同经营的网店成分割焦点

2017-04-12 来源:网易新闻

淘宝已放开网店离婚过户规则

记者从淘宝官网了解到,以淘宝方面的规则来说,实名注册人才是店铺的店主,店铺无法进行转让,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不得轻易过户。但是,在网店的价值俨然已不低于传统店面的今天,淘宝目前已经放开了“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等。

根据淘宝官网显示,目前店铺过户支持的过户类型有过世继承、家产继承、结婚、协议离婚、判决离婚、近亲属(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余情况暂不受理。

网络财产分割和继承渐增

早上起来刷朋友圈、上班发邮件联系客户、午饭后刷个微博逛下淘宝……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重心。尤其是当下“无钱包时代”的来临,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账户进行支付交易。同样,除了网店,一些涉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支付宝账户,也成了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一部分。

“聚法案例”数据库收集到的离婚纠纷中,涉及“支付宝”账户的就有1192起,而且案件数量的曲线图呈悬崖状攀升,2014年是142起,2015年是402起,2016年610起。

在这些案件中,支付宝的交易记录,存款数额等,都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之一。

网络遗产继承引关注

今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和虚拟财产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这种离婚诉讼、继承诉讼中,关于网店、互联网金融账户,甚至游戏账号、QQ账号的案件会越来越多。

前两年,据媒体报道,南京还有一家公司开展了网络遗产托管服务,专门针对主人消失后,网络上的QQ、MSN、论坛、游戏账号等的一些善后管理,一时赚尽了眼球。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离世了,你的微信、qq、支付宝等“互联网遗产”怎么办?

不过,由于网络虚拟产品的遗产继承问题比较复杂,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规范的网络财产继承方面的立法。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