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你用过“暂住证”吗?那些与暂住证相关的囧事

2017-06-27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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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你用过“暂住证”吗?

最初暂住证为纸质的本本。

 

暂住证曾是进入特区的有效证件。

 

证件内页的注意事项里明确“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深圳新闻网讯 曾经有这样一座城市,她的绝大部分居民虽然在这里生活、工作,甚至定居,但是严格意义上,他们只是“暂住”在这里。于是,他们在这个城市的身份证明,不是当地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而是“暂住证”。这座城市,就是曾经的深圳。作为改革开放中诞生的移民城市,没有那些曾经的“暂住”人口,就没有今天的深圳。但是那本“暂住证”,却让很多深圳人觉得与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有一层无形的隔膜。今天,暂住证早已走入历史,居住证取而代之。从“暂住”到“居住”,我们可以感知深圳的包容与进步。不管从哪里来,来了,就是深圳人。

说起暂住证,可以追溯到1985年6月24日,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这部法规写明:“凡进入特区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申报临时户口手续或申领《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直到2008年8月1日,深圳成为我国首个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伴随深圳24年之久的暂住证才退出了历史舞台。当年的暂住证,对于生活在深圳的外来人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证件。时至今日,暂住证早已走入历史。但与暂住证相关的那些或心酸、或幸福的故事依然被当年的人们收藏在记忆深处。

“暂住”的人多了,于是就有了“证”

“我十几年前刚来深圳的时候,办一张暂住证要300多元,差不多是我一个月的工资!”说起暂住证,市民刘锐有不少感触。

出于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维护特区内社会安定的目的,1985年,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暂住证的城市。在当时的特区内及宝安、龙岗两区内,凡符合规定的暂住人员都必须申领暂住证,违反相关规定进入特区的外来者,将处以收容罚款并遣返原籍。

1985年6月24日,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记者翻阅资料了解到,1987年,特区内暂住人口第一次超过户籍人口,到上世纪90年代,非户籍人口已经占到城市人口的80%,是全国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倒挂比例最大的城市。

如今,深圳暂住证早已被居住证取代,但对许多早期来到深圳的人们而言,暂住证则深藏了他们那段特别又珍贵的记忆。最早的暂住证是多页手写的证件形式,其后又改成IC卡形式。成千上万人的身份和权利被设定在这张小小的证件上,太多的故事也深藏其中。

直到今日,打开网页,随意在搜索引擎输入“深圳、暂住证”等关键词,还能搜出不少深圳移民诉说自己来深经历的故事。20多年里,几乎所有迁徙而来的深圳人都曾有相同的经历:边境通行证——暂住证——居住证——招调入户。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