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广州、佛山先后出台租赁新政后,上海又出台“一价清”政策。至此,炒房客、开发商这些人的后路或被斩断。
上海住建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一份与上海物价局联合签署,名为“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的文件,对房地产销售提出了如下要求:
1、开发商卖房子、车位等附属设施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备案价销售,不得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2、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3、房价、车位价格都需要向政府备案,定价不合理的,政府部门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申报备案”。如果备案后需要调价,也需要政府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