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5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妈妈休产假的法律依据
①《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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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