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资指导价位公布 高薪行业居然是这些!

2017-09-1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工资指导价位的适用原则

当前人力资源市场上,一线员工占比重较大,他们的工资整体水平与其他岗位人员相比偏低,因此会出现工资指导价位高位值与中位值相差较大、而中位值与低位值较接近的情况。同时由于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与一线员工工资存在一定差距,存在收入分配不平衡现象。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员工工资主要是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博弈的结果,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工资价格信号,不具有指令性,只具有指导性,通过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人力资源在市场合理流动。

企业在运用指导价位时

必须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

一是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的关系。政府制订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只具指导服务性质,企业仍应按照自主分配、员工民主参与的原则,结合本企业实际,合理商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

二是指导价位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可参考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值价位,经济效益一般可参考中位值价位,经济效益较差可参考低位值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国有企业选择参考指导价位时,不能违反“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