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板
工会君,上个月我聘请了一些员工在异地工作,由于当时时间紧迫,他们用工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查看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唉,眨眼间就要到一个月了,我该怎么办呀!
你可以和员工们协商,通过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呀!
工会君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中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王老板
哎呀!还好工会君支招,我马上和员工们协商。
我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工作了,老板现在才跟我签劳动合同,那我之前岂不是“白干”了嘛!
员工A
工会君
当然没有“白干”啦。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你从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公司就应当支付你劳动报酬。
工会君,我才刚毕业走进社会,没签订过劳动合同,你能教教我怎么看吗?
员工B
工会君
当然没问题!请收下这份复工劳动合同操作指南~
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工会君
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在劳动合同中都会有详细约定。因此,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哦~
接下来
就给大家列举一些
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问题条款”
一起来学习吧
一
试用期条款
列举:
①合同期限:双方约定合同期限自2020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
②试用期期限: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9月1日,如试用期不通过的,则继续延长试用期。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上述条款中,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但是试用期期限却约定了6个月,且约定如不通过可继续延长,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
劳动报酬条款
列举:
①双方同意,乙方(劳动者)工资按照2100元/月的标准进行支付......
②本公司采取“押二付一”的工资支付方式,前两个月工资作为押金待年终时一并发放,公司自第三个月开始按月支付工资……
目前,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案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已违反了市最低工资标准。其次,按照现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因此,“押二付一”是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三
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条款
列举:甲方(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调整乙方(劳动者)岗位或工作地,并视岗位及工作地的不同决定乙方的职位和薪资……
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重要条款,其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虽然享有用工自主权,但不能滥用权利,调岗必须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四
休息休假条款
列举:员工享受婚假、产假、丧假、医疗期等法定假期,假期期间公司只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员工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因此,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只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那可要注意咯!
五
社会保险条款
列举:公司统一规定,所有员工入职半年后才可以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保登记。
六
违约金条款
列举:乙方(劳动者)入职后未服务满五年离职的,应当向甲方(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50000违约金;乙方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法律规定,除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违反服务期约定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服务期也并非入职后即可约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方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以上只是列举了
一部分劳动合同中的“问题条款”
除了学习如何甄别,防范风险以外
更重要的是养成法律意识
懂得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深圳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