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4区首批拆除65条道路护栏 6类路段不列入清拆范围

2017-02-17 来源:深圳晚报

早餐车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市食安办关于辖区政府食品摊贩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办通知”,将早餐车纳入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各区政府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制定食品摊贩登记工作方案,经营者到街道办登记。街道办将登记信息及时报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城管局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早餐车由街道办确定有需求的地域,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幼儿园、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活动区域;经营时段原则上为7:00~9:00、11:00~13:30、17:30~20:00。

划定经营区域和时段,不得对安全、交通、市容环境等造成影响。

一米阳光商务驿站

一米阳光商务驿站应按市发改委《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核准的数量200个内设置、经营,切实推动全民阅读、文化进社区。

经营范围按照市发改委项目核准通知书要求执行,“售卖报纸杂志、图书等出版物,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第三方业务代理及相关便民服务”。禁止售卖茶叶蛋、热狗、玉米等现场热加工食品;禁止售卖木耳、绿豆、花生、鸡蛋等食品;禁止售卖玩具。

设置地点仅限于在非公共用地业主红线内设置;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和城市绿地;禁止在城市主干道两侧设置;在道路两侧设置时,应距离道路红线2米以上。(记者 陈龙辉)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