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若干措施 重点放宽准入限制

2017-04-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放宽外资准入 展开精准招商

深圳发布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若干措施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并通过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20多条举措,扩大我市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这是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外资准入限制

《若干措施》引导我市利用外资走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之路,提出扩大开放、降低外资准入门槛的具体领域,主要包括制造业、服务业、CEPA深港合作、研发、重大基础设施、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等方面。

比如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充分发挥CEPA协议作用,深化深港服务业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合作,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我市设立独资公司,从事带乘务员飞机租赁服务、民用飞机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船舶维修和保养、为内地至港澳航线经营人提供船舶代理服务,从事部分增值电信业务。试点外资参与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轨道交通、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的PPP创新。

发布151个具体招商引资鼓励类别

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展开精准招商,《若干措施》结合实际制订《深圳市招商引资鼓励目录》,确定深圳市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等5个大类、16个产业为主要领域,

按照国际国内和我市产业发展现状确定了151个具体招商引资鼓励类别,并在精准扩大招商合作方面,提出大力引进各类总部项目、突出细分产业招商方向、重点推动高端技术招商、合作开发河套片区和科学设立引进项目库等内容。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