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私家车赚外快要被禁了?相关规定正征求意见!

2017-07-13 来源:晶报

行业:超3万辆车在深从事租赁业务

经市交委初步调查统计,目前深圳市共有租赁汽车经营企业约1000家,实际从事租赁业务的车辆超过3万辆,其中新能源车辆的占比约为20%-30%。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经营业务以长租和短租为主,近年来在“互联网+”推动下,部分企业开始涉足分时租赁业务。

记者从市交委了解到,2007年,交通部废止《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后,深圳市汽车租赁企业直接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就可从事经营。2014年,《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出台,将汽车租赁行业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监管,但对租赁汽车如何监管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条件、租赁车辆管理方式等细则。此外,在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2015年,市交委按市政府的要求,推广了2000辆分时租赁新能源车辆。

为落实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要求,市交委组织起草并于近日公布了《深圳市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规范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规范:或将禁止私家车挂靠企业从事汽车租赁

根据《深圳市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用于租赁的车辆应符合车辆所有人与经营者名称一致;在本市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类;符合本市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车辆上路行驶的其他要求;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保险;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保持有效运行。

同时,《关于规范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规定,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为营运车辆,且应当为租赁经营者自有车辆,在本市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类,且车辆所有人与租赁经营者名称相符。

这也意味着,私家车将不能通过企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

“要求车辆所有人与经营者名称一致,这是落实上位法要求。目前,我市汽车租赁企业普遍使用自有车辆经营,私家车用于租赁经营的情况属于个案。”市交委工作人员表示,市交委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防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

此外,两份“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租赁服务,并提出“租赁汽车新增指标应从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中划拨”的规定,以此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减少交通污染排放。

编辑:何畅